近年来,我县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目标,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总投资4455万元,建设高标准农田3.338万亩,示范推广节水灌溉工程2300亩,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带动农民就业6589人,农民年人均增收4862元,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受到项目区群众普遍欢迎,项目村委和乡镇及项目村群众纷纷送来锦旗。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推进机制。一是强化高位推动。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高位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二是强化工作考核。建立奖励机制,将高标准农田建设纳入乡镇考核,并设立高标准农田建设单项奖,调动了乡镇建设农业开发项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监管不到位、设计明显错误等要严肃追责,工程进度和质量与工作人员阳光工资直接挂钩。三是强化现场调度。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经常深入到农业开发项目区现场召开项目调度会,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协调,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四是强化项目资金监管。严格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做到专人、专账、专户管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和有关报账程序及时拨付开发资金,确保项目资金及时到位,保证项目建设任务顺利完成。
二、抓好三个结合,发挥聚合效应。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大胆整合项目,捆绑使用资金,做好“结合”文章。一是与精准扶贫相结合。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向贫困村倾斜,向贫困群体倾斜,充分发挥农村基础设施扶贫的特殊作用。加大贫困户技术培训力度,积极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技术,不断强化农业科技推广与服务体系,加快引进推广粮食、西红柿、西兰花等农作物良种,农业生产科技贡献率由45%提高到60%。二是与产业发展相结合。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的作用,大力支持“四个千万工程”富民产业发展,尤其是投入140万元扶持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完成衬砌渠道2.2公里、建设桥涵5座(处)、新修园区道路1.5公里等基础设施;并投入12.62万元在示范园示范推广西红柿种苗7万株,安装高效节能杀虫灯28盏,组织当地农户技术培训235人次。三是与美丽乡村相结合。在农业综合开发中,坚持田间生产道路与村庄规划统盘考虑,同步施工,特别是与村村通公路工程密切结合,实现了部分村主要街道和主干道路面水泥化,田间生产道路面沙石化,改善了生产运输条件。大力实施“一池三改”和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惠及村庄50余个、群众6000余户。坚持农田林网建设与村庄绿化相结合,大力实施生态文明村、绿化示范村建设工程,大大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
三、严把质量关口,打造精品工程。一方面,严抓标准。根据现代化农业生产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进行高标准规划设计、严要求施工,尤其是沟渠,严格按照“林、田、路、沟、渠、桥、涵、井、闸”要求全面配套规划建设,达到“田成方、林成网、渠相通、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要求。另一方面,严抓质量。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技术人员、监理人员必须每天到现场进行技术性指导,协调项目实施中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狠抓工程质量和施工工艺,打造精品工程,达到以点带面的示范效果。
四、创新工作方式,引导群众筹资投劳。一是以农民为主体进行项目设计引导群众筹资投劳。坚持项目规划设计内容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反映农民真正需求,让开发的规划与农民的需求真正合拍,帮助农民办好农民想办的事,让农民的心态从“要我开发”转化为“我要开发”。二是通过项目竞争立项激发群众筹资投劳。在规划内项目区,实行乡镇之间、村组之间竞争立项,将绝大多数农民自愿筹资投劳作为项目立项的条件。对群众积极性高、率先做好林路框架工程或自筹资金提前到位的村组优先建设。三是通过利益引导群众自愿筹资投劳。遵循“谁受益、谁负担”原则,对一些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工程列入村“一事一议”程序,按村民表决执行或由村集体直接负责;对涉及一部分户或个别户利益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实行受益户讨论决定自筹资金筹集办法;对受益对象比较明确的单项工程,可以对工程使用权进行公开承包拍卖,或采用补贴方式投入,让承包户自己负担自筹资金,自筹划资金可以从工程收益中逐步收回。四是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做好筹资投劳。根据村情和项目的不同,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进行自筹资金筹集,村集体经济发达的村,项目自筹资金由村集体统一支出;村集体经济比较强的村,村集体筹集大部分资金、少部分由农民负担;村集体经济弱的村,自筹资金全靠农民,对一些工程可以实行承包、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