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江西美好地球村生态养生谷项目在我区的落户和建设工作,6月1日至2 日,区委常委、副区长罗青球带队,区政府副调研员刘锡锋及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建设局、兴桥镇政府、吉安都市田园风光区指挥部办公室、袁塘村、黄余村等单位负责人,美好地球村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尹志明等一行12人到赣州市大余县丫山生态旅游风景区参观考察。大余县副县长刘裕裕和县农业开发办张主任陪同考察。通过两天的考察,大家感触颇深,并一致认为大余县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对我区有着很大的借鉴意义,现将学习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近年来,大余县委、县政府提出“工业强县,旅游活县,生态立县”发展战略,着力实施乡村旅游战略,在11个乡镇全面启动乡村旅游建设工作,在县级层面重点打造以丫山景区乡村旅游生态园,黄龙花木产业旅游示范园为龙头的乡村旅游示范点和以理学文化、休闲农庄为一体的新城周屋文化生态旅游项目,旅游产业得到跨越发展,该县旅游总收入和全年接待人数由2011年的5.32亿元和80.1万人次跃升到2015年的19.3亿元和325万人次,三年间实现翻番。2015年被评为“中国最美绿色生态旅游名县”“中国最美乡村旅游目的地”。
丫山风景区是大余县近年来全力打造的生态旅游示范区,2015年被授予江西省5A乡村旅游点,规划面积6.0平方公里,景区森林覆盖率达92.6%。大余县政府围绕原生态的秀美景色和乡村风情,以生态休闲为主线,倾力打造“生态种养殖基地,生态加工基地,生态运动基地,生态休闲基地,生态文化基地”五个基地,建设满足游客吃住行娱健各种需求的综合性旅游服务场所,把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深山小村,变身为远近闻名的生态休闲胜地。2015年开放以来共接待海内外游客200余万人次,旅游创收逾10亿元,惠及周边1000余户农户,其中贫困户100余户,通过土地流转、林地流转、建设施工、景区就业、农家旅社、农家乐、乡村旅游以及农产品销售等途径,年户均收入3万元以上。78户贫困户由丫山景区提供住宿设施,镇政府进行民房装饰,以每间每天100元的价格,长年提供整洁干净的农家旅社租给游客,户均年增收1万元以上。
二、大余县乡村旅游发展经验
大余县乡村旅游的发展已渐趋成熟,基本形成产业化,无论是从产业集聚度、产业成熟度以及经营管理理念上,都远超我们的发展水平。大余乡村旅游发展的许多成功经验值得我们参考借鉴。
1、注重规划引领。发展乡村旅游要始终坚持政府主导,规划引领,聘请高水平的专业团队,根据本地特有的风景、风俗、风貌因地制宜开发独特的乡村旅游项目。2014年邀请中国美院乡村旅游设计团队对大余县进行乡村旅游专题设计,全县范围内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按照“以建设精品为主导,分级分期开发”的原则,编制完成《大余县“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和《大余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同时在开发过程中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障规划实施的延续性和稳定性,规划调整必须经过相应的法定程序。
2、注重多元投入。大余县制定出台各种扶持政策,推动形成“政府+投资商+金融机构+农户”的多主体、多渠道投资体系。政府加大资金投入,2015年筹措近亿元用于乡村旅游精品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安排1000万元用于旅游宣传和旅游产品展示,投入500万元开展特色小吃评比推广活动等等。组建一支专业小分队,围绕旅游扶贫产业开展项目招商,精心包装策划项目。县金融局和各金融机构开发了一整套旅游扶贫产业小额贷款政策,提供一定额度的无需担保贷款,旅游资源丰富的贫困村、贫困户,采取以资源入股、产业扶贫资金入股等形式,既得到股份分红,又加快了旅游扶贫项目的建设运行。
3、注重配套服务。以丫山景区建设为例,该项目建设难度大,投入大,周期长,建设历经十年,先后更换五个投资商,由于政府始终对项目予以全力支持,客商也一直不肯放弃,政府在支持服务上面可谓起到了“定海神针”的作用。主要在这几个方面:一是给客商充分自主权。项目总的方面符合县里要求后,规划全由客商做主,政府不干预;允许客商边建设,边办手续;丫山景区中的核心景点A哆乡村总投资7000万元,仅用三个月时间全部建成投入使用。二是客商规划报批后,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任务分配到部门,对口负责服务落实;三是组织工作组做好征地拆迁工作;四是政府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建设。丫山景区直到去年建成投入使用时,总共完成投入3个多亿,其中客商投入2个多亿,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投入1个多亿。五是优惠政策支持。政府整合农口资金投入建设。对土地出让金地方所得部分予以先征后返;前十年税收地方部分予以返还奖励,第十年开始,政府按门票收入的39%分成。
4、注重管理提升。城市建设是“三分建,七分管”,乡村旅游同样如此。加强管理是确保乡村旅游持续发展的关键,特别是建立一套符合实际的管理模式十分重要,且管长远。大余县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加强乡村旅游农家乐的管理,促进全县乡村旅游农家乐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乡村旅游农家乐发展现状和实际需要,依据《江西省旅游条例》专门出台了《大余县乡村旅游农家乐管理办法》,对大余县境内的农家乐实行统一管理,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从业培训,培训合格方能上岗。并多次组织旅游扶贫重点村书记到周边县市考察学习,开拓视野,学习经验。针对乡村旅游的本土化发展,着力培养乡土人才。对在乡村旅游点从事讲解员、厨师、餐厅和客房服务,以及在农家旅馆、农家乐从业的贫困户,进行全面系统培训,提升乡村旅游接待服务水平。
三、借鉴经验推动我区乡村旅游发展
通过学习、借鉴大余乡村旅游发展的成功经验,我认为我区地处中心城区,发展乡村旅游条件远比大余县优越;尤其是吉安都市田园风光区建设的推开,发展乡村旅游时机十分成熟;再兼当前我区农业示范园已初具规模,发展基础也已具备。当前就是要认真抓好美好地球村生态养生谷这个在都市田园风光区内的大项目的落户建设,弥补我区仍至全市缺乏大型乡村旅游项目这一空白,引领示范,带动做好我区乡村旅游发展这篇大文章。
1、要加大农业招商的力度,尽快研究制订吉安都市田园风光区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我区现在农业小项目不少,但大项目一直不成气候,主要原因在于我区对农业招商力度不大,扶持政策远不如周边县市。农业投入周期长,回报慢,农业项目从中央到地方都有政策扶持。周边各个县市都出台了很有吸引力的优惠政策,如安福县科隆农业示范园年土地租金由政府补贴;永新县由政府对农业园区项目的贷款予以贴息补助;峡江县园区基础设施由政府建设,允许客商签约后边建设边报批。而我区目前乡村旅游招商的优惠政策还是空白,基本上是客商上门求政府,政府主动进行乡村旅游招商的热情和意识还不够。为此,要吃透2016年中央1号文件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精神,迅速制定一套我区统一的招引推动乡村旅游项目的优惠政策,让客商进得来、投得下、建得好。只有大的客商来了,大项目落户了,我区乡村旅游才能得到大的发展。
2、要加大对吉安都市田园风光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筑巢引凤。要依照规划优先加快风光区内路网、水电等的建设。要学习周边县市的做法,除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外,还要整合用好扶贫、文化、旅游、城建、交通、退耕还林、环保、农业开发等项目资金,分项目大小在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服务、产业发展补贴等方面给予不同程度的支持。
3、切实做好乡村旅游发展规划。一是注重镇村旅游规划的整体性和衔接。统筹做好镇村旅游和城市总体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实现空间布局、功能分布和发展计划的统筹协调、紧密衔接。二是做好镇村顶层设计、科学规划,充分考虑自然、民俗风情和文化特性,邀请具有国内一流、国际标准的高水平策划单位介入,注重品位围绕文化提升、特色围绕差异化突出、把项目建成有个性、有亮点、有核心竞争力的旅游精品。三是着力提高我区乡村旅游文化品位,把稻作文化作为乡村旅游的灵魂和精髓,深入挖掘民俗文化、农耕文化、田园文化和饮食文化,突出乡村旅游的文化特色和参与性、娱乐性、互动性项目,在乡村旅游庭院设计、环境美化、建筑风格以及桌椅用具等方面彰显自然与当地文化魅力,做到“一镇一品”、“一村一韵”、“一步一景”,打造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4、要推开对农业项目的帮扶工作。我区在对工业企业进行帮扶的同时,可以选择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安排农口、建设、国土、环保等部门进行挂点帮扶。对养生谷项目,建议成立帮扶工作组,列入区重点项目,由区领导挂点,全程协调帮扶建设,确保项目尽快投入使用。